制定本措施如下:
一、加工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,采取消除苍蝇、老鼠、蟑螂和其它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,并防止病媒生物进入的设施。
二、食品原料及食品采购
(1)到持有卫生诉、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,必须索要对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,并相对固定采购场所。
(2)采购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,不买不卖不用有毐、有害、腐烂变质、酸败、霉变、生虫、污秽不洁、混有异物,超过保质期限或其它感官形状异常的食品。
(3)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,产品标签标有生产单位、生产地址、生产日期、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。
(4)不采购来历不明,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。
(5)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。
三、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,。蔬菜、肉类及水产品应分池清洗,所用刀、墩、盆等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,分开使用,定位存放,用后洗净,保持清洁。